请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的关系何在?多谢!
两者没有关系,一个是术语,可以理解为沟通的语言方式、术语。一种是规则。
一、国际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
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1、公约的基本原则。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与兼顾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执行、解释和修订公约的依据,也是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和发展国际贸易关系的准绳。
2、适用范围。
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而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对此规定,缔约国在批准或者加入时可以声明保留。
第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
3、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和发盘(要约)与接受(承诺)的法律效力。
4、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卖方责任主要表现为三项义务: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移转货物的所有权。
第二,买方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两项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
第三,详细规定卖方和买方违反合同时的补救办法。
第四,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几种情况。
第五,明确了根本违反合同和预期违反合同的含义以及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当事人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对免责根据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2015年12月29日,核准和参加该公约的***有84个国家,包括: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布隆迪,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加蓬。
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拉克,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立陶宛,卢森堡,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尔多瓦,蒙古,黑山,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罗马尼亚,韩国。
俄罗斯联邦,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5]阿拉伯叙利亚***和国,马其顿(前南斯拉夫***和国),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赞比亚,贝宁,圣马力诺,巴西,巴林,刚果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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