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已去世的名人其名誉受到侵害,其后代子孙能代其向法院起诉吗?依据什么法条或者什么法理?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故其亲属可以以亲属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