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逃学的法律解读
需要负责。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许多案例中,“熊孩子”也是“熊家长”失败教育的受害者。因此,当我们对“熊孩子”的可恶行为咬牙切齿之时,也不能放任他们的“熊家长”。根据相关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有些“熊家长”始终毫无自觉,甚至以为孩子闯些“小祸”无非是“用钱就能摆平”的事,顶多回头训两句孩子或揍一顿,就算对外对内都“尽到了责任”。正是这种家长,让孩子在“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他们还很应受些精神洗礼,好好学一学该怎么做家长。
据媒体报道,在英国,孩子逃学,家长也会被起诉,2014年***有1.6万多名家长因孩子没正常上学而被告上法庭,其中1.2万多名家长被法庭判处有罪,9000多名家长被判处罚款172英镑,18名家长甚至被判处监禁。当然,类似让家长“连坐”的规定还有待商榷,英国人也认为,“处罚家长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方法”,但罚款和监禁能够让家长充分意识到孩子逃学的严重性。那么,当孩子成为校园暴力事件中的施暴者,成为公***规则、道德规范等公序良俗的破坏者,当孩子侵犯他人权益而无所畏惧或不知悔改时,是否也该让他们的家长充分意识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呢?
每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或“问题家教方式”。有的家长立身不正,孩子有样学样,家长对问题视而不见;还有的家长采用错误的家教方式,虽然发现孩子的成长方向不对劲,但不知该如何是好。无论主动还是被动,这些家长有必要补补课,这也是他们身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课怎么补是另一个话题,需要法律等相关部门和专家集思广益,在笔者看来,就算只是强制“熊家长”观看相关教育宣传片,也聊胜于无。而在“熊孩子”惹祸后的惩罚、弥补和反思之外,号召全社会遵守和维护公德法纪,树立并传承良好家风,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或许是缓慢但更为根本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