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法律简介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应具备何种条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所谓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所谓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例如,赔偿损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各种不同的责任形式的责任构成要件是各不相同的。
一、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我国《合同法》采用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的表述来阐述违约行为的概念。
二、只有存在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时候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主观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