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物权法>讲的是什么啊,最近说的<物权法>违宪是怎么回事?

其实就是对姓社还是姓资的政治和法律新论战。

因为,物权法的法理基础是私有制,而我国宪法的法理基础是公有制,物权法作为民法是不可能不与公有制发生冲突的。

物权法不突破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宪法法理继承是不可能的,所以,严格来说,物权法确实与现行的宪法存在法理上的冲突,但是,作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而言,私物权的确立和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物权法被旧时代的宪法思想限制,必然成为四不象的法律,根本无法与欧洲大陆法系的民法接轨,这对全球化和国际化的社会发展趋势是不相协调的。

我想作为民法大师级的王利明、杨立新、江民等深谙罗马法,继承大陆民法法系的民法大师们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一个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宪法思想的物权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