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内容不包括公示的期限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文书内容应包括:中央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公示的期限;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央主管预算单位、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中央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出现结果。
以下描述第二、三种情形是不需要公示的。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而对于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什么是单一来源采购
1.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前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为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文书和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因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材料还包括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文书内容应包括:中央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公示的期限;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央主管预算单位、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