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人员有哪些?
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实施法律援助的专职管理人员,法律援助机构是各省市及各区、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
说明
(1)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都可能实现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对某些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受援人给予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的法律援助需要通过下列人员或组织来具体实现。
(2)律师是熟悉法律、具有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专业法律工作者,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法律程序,在诉讼方面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有非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作为法律援助主体的律师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在实施法律援助时,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应依法给予其一定量的办案补贴,这种补贴不是劳动报酬,而是办案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