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黄色物品犯法吗

法律主观:

贩卖黄色光盘有可能是 传播淫秽物品 罪,也有可能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最,具体违反了哪条规定,还要看是否以牟利为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考刑法363、364、367法条。一、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 出版淫秽书刊罪 (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第364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款)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四款)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三、第367条淫秽物品的范围(第一款)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第二款)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第三款)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