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物业费和停车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对物业费的新规定: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3、《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有。
5、《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6、《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民法典对停车费的新规定: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有。
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颁布的意义:
1.相当大程度上完善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民事法律体系;
2.更好地保护私权,同时规范了公权,在公私权之间划出了界限。私权不是法律授予的,但需要公权力的保护;
3.民法典更加强调了人的地位,人格权单独立法,独立成编,前所未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