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律师群体在乡镇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一、发挥律师宣传作用。
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安排专职律师值班接待,并面向公众免费提供来信、来访和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公***法律教育,在县法治广场及乡镇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律师咨询台,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利用电视法制栏目和“公民旁听”等活动,律师以真实案例详细阐述援助条件、援助程序及援助类型,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认知度。
二、发挥律师办案作用。
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律师办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发挥律师调解作用。
注重发挥律师在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安排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活动,对合法合理诉求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得群众,直接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法律援助,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