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不会收被告红包故意输官司
中国对基层法院法官处理民事纠纷,有句古话:“吃了原告吃被告”。随着律师依法参与诉讼,开始的时候,法官对律师有所顾忌,因为律师制度开始时的律师们都非常敬业,不存在故意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情。
随着律师收费的正规化,加之法官慢慢的不把律师当回事情,甚至存在驱逐律师出庭的情形。慢慢的,律师和法官达成默契,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出勤不出力了。
原告被告委托律师打民事官司,律师会各为其主的。通常情况下,律师不会接受对方红包,可能存在糊弄当事人(以协调关系为借口),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