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检院属于政府单位吗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于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创建,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法规标准起草;

安全评定、风险评估、技术仲裁、失效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司法鉴定、产品(体系)认证评审、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历史沿革

2002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同意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

2003年1月,中国特检院成为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两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之一。

2004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200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批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14年3月,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特检安全环保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7月,成为ISO/TC135/SC9(声发射检测)国际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