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质押的财产不能是不动产;

3、出质人与质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质押合同是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质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而质押合同成立的时间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质押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