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位有哪些

法律分析: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