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目分类

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具体如下: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生产资料税,不得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的税款。 这种增值税的税收大致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基于收入的增值税是指当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包含的税,折旧部分不包括在扣除的项目金额中。 这类增值税的税收大致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被称为基于收入的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所有税款。 因此,对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这类增值税的征税仅相当于社会消费数据的价值,因此被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 7 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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