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五步法
第一,识别与客户间存在的合同
在识别与客户间的合同是否存在时,新准则(ASC 606)更强调合同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可强制执行的权利和义务,而非合同的表现形式。书面、口头及商业惯例等形式均可订立法律意义上有效的合同,合同的形式本身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识别合同中约定的履约责任
在ASC 606的要求下,企业现在需要识别合同中约定的履约责任。对企业来说,常见的履约责任是为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
第三,确定交易对价
新准则中明确指出,交易对价指的是为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收到的对价,但需排除为第三方代收的部分。这将对经营中介或代销类业务的企业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代销或代收金额不能再全额计入收入,未来此类业务的收入确认将只包含手续费。
第四,将交易对价分摊至相对应的履约责任
在确认并明确区分合同中各单项履约责任,并明确合同的整体交易对价后,企业需要将总交易对价分摊至各单项履约责任,从而在相应履约责任完成时确认对应的收入。
第五,在企业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最后一步确认收入,新准则下用控制权转移代替以往的风险报酬转移,因此本步骤最重要的问题是判断控制权以怎样的方式转移的,是一段时间逐渐转移还是在某一时点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