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都是按照法律严格执行吗?

中国历代的法律都是软法律,在法令条文的幌子下,实施的皆是长官意志,即使是在衙门当差的人役们,不知哪句话冒犯了官长,就要受到杖笞。唐代杜牧诗曰:“参军与县尉,尘土惊劻勷。一语不中沾,鞭篁满身疮。”这首诗集中反映了这种情况。隋代的崔弘度有一次正在吃鳖肉,八、九个人在旁边侍候,崔弘度一个个地问他们:“鳖肉味道佳美吗?”侍者平时就怕他,都迎合他说:“佳美”。哪知拍马屁也拍错了地方。崔弘度大骂道:“蠢奴才,竟敢骗我!尔等没有吃这鳖肉,哪能知道它的味道美不美?”喝令把他们每人用棍棒重责八十。当时京师长安有谚语说:“宁饮三升醋,莫见崔弘度。”可见当时人们对这位姓崔的酷吏是何等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