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缠足和“裹小脚”的这种陋习是从什么时候才结束的?
裹脚的结束是一个过程,制度上的结束是1912年3月13日,如果说完全结束那要更晚,但是裹脚的结束应该感谢一个人,就是孙中山,因为他颁布了禁止缠足的法令,这样从法律上杜绝了这种现象。
裹脚开始于(南唐)李后主宫嫔窅(yǎo咬)娘,他开始缠足,后人效仿。慢慢的演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文化审美。
清朝就已经想要结束缠足,但是却越发高涨
但是如果说到结束,其实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普通老百姓生的女孩子也禁止缠足。这是从制度和律令上的第一次禁止。但是为什么越来越高涨呢?
康熙七年(1668年),对女子缠足开禁,缠足风靡全国,那个时候,不光是汉族女子裹脚,连满族女子也缠足。达到了一种什么现象呢?男子只会娶小脚的女孩子,这样,根深蒂固的裹脚习俗深深的扎根在了国人心中。
如果你想对裹脚有更深的了解,推荐看下冯骥才先生的《三寸金莲》,看完你就会明白裹脚有多疼,以及女主人公的奶奶还有周围的人有多看重裹脚,当时还流行赛脚会,可以说身在那个时代的大洪流中,不得不裹脚。
西方文化的影响,孙中山先生的法令
受西方文化影响,民国的时候一些思想新潮的女性开始不再裹脚了,还有天足会,这个会就是倡导放足,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中,以前是用小脚吸引男性,但是随着思想的解放,不再以小脚为美,大脚也可以了。
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具体政府有哪些规定呢?提出“不要小脚女为妻”的口号,甚至规定“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
所以说,“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偏远乡村地区。
不过怎么说呢?世界万物必有其理,我们现在的人看裹脚,觉得是陋习、可耻、弊病;可是如果是过去呢,即便你是李清照,你是皇后,也得缠足,就像过去欧洲女子的束腰,以及现在的整容一样,是风尚,是美啊,那就是美的。
如果想对裹脚有更深的了解,可以去浙江乌镇,那还有中国唯一的缠足文化博物馆,展出了几百双各式各样的"三寸金莲",相信你对中国的缠足(裹脚)文化有更深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