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乔治·阿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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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l rov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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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个阿甘本的理论是一个整体,这几个概念串联其中,我只能说做一些小小的诠释,仅仅供参考。。
首先要说明一个东西,阿甘本的理论基点,其实在其论文集 《论潜能》中体现,此集子中对从亚里士多德到本雅明的方法变迁有所探讨,也发表了对 “潜能” 命题的一些看法,看法算是一种反思。其中最著名的一个论点在于:
“潜能” 既是人类行为的根据,也是彻底罪恶的肇因,既是自由的根源,又是罪恶的渊薮。 过分发展自身的 “潜能”,可能带来罪恶和灾难。
而整个生命政治化的建构,一定程度上就在这个反思之上。
一,先解释形式生命(form-of-life)这个概念。
形式生命指向一种永不能与其形式分离的生命,在这种生命中,要剥离出某种类似赤裸生命的东西是绝无可能的。
那么所谓“不能与其形式分离的生命”是什么呢?
在此生命定义的生活方式和生命风格中,重点在生活本身。从而定义了一种生命
——所谓“人类的生命”
——在这种生命中,单个(个人)的生活方式、生活行动和生活过程绝非一些简单的事实,相反,它们永远且首先是生命的可能性,永远且首先是权力。
而每种生活基点上的行为和形式都不能被规定为一种特定的生物天性(biological vocation)也不能为任何一种必要性所指定。
故而无论存在何种主流价值观的强制,多么合乎主流价值,它必须总保持着某种可能性,并总是指向“生活”。这就是人类的“权力”,并作为一种唯一存在。
比如,幸福总是涉及生活本身,其生命无可挽回地、痛苦地指向幸福。但这种不可挽回构成了作为政治生命的形式,所谓“生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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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次解释,赤裸生命” ( bare life,也有人使用中文“裸命”指称)和“牺牲人” 这两个概念。
阿甘本将“牺牲人” ( homo sacer,也有人使用中文 “牲人” 指称) 和“赤裸生命”血肉相连,互为注解,在其力作 《牺牲人: 主权和赤裸生命》 (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中,阿甘本就将 “牺牲人” 和 “赤裸生命” 整体研究。
在 “牺牲人” 身上,看不到任何权利,看到的却是一具具,徒具数字意义的赤裸裸的肉体,而权力政治将生命的意义外壳慢慢剥去,则生命彻底成了无保护生物学肉体,即 “赤裸生命”。。
而“生命政治” 的核心命题在于研究政治对 “身体/生命”的处置,一种具象化的微观政治,并反向诠释到人类的生活中
比如, “牺牲人” 身上发现了 “赤裸生命” 现象,就是权力政治对 “身体/生命”进行处置,所谓消极管制一类建构。
这样的话,联合阿甘本对于罗马法的述说,
我们可以把 “牲人”界定一下,还原到范式上。
那就是,可能被杀死但还没有被献祭的个体生命血肉。
古罗马法,那些受到责罚的人,他 ( 她) 可以被任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地杀死,但不能在宗教仪式中被用来献祭。如同被剥夺了一切权利。
即:通过被排除到法律保护范围以外,牲人彻底地被纳入法律之中,主权超越法权的力量创造并维持着他诡异的“生命形式”。。
三,最后再说说“例外状态”。
承接福柯在《性史》中的论述,
其中有个认识论(现代权力运作):
现代权力分为两大类:“身体的解剖政治”和“人口的生命政治”。
阿甘本发展了一下,将“统治”被“治理”代替理解为主权本身原理的一种构造特质。所谓“远远超出主权之外的”部分,正是主权本身背面。
若转述卡尔?施密特著名的公式,“背面”就是主权以维护主权社群利益,宣布进入紧急或例外状态,悬置一切法理的权力(power)。
换而言之,例外状态中,主权通过站到法律之外或之上而变成某种活的(active)法律,而被弃置于这种“法律”强力之下的人类则变成赤裸的或法权保护以外的生命。
而例外状态本身的定义则建构在一种无差别的本体论的层级上,在上面,所有关键都被平等而否定性地处于一个虚无的范式上,全部得到采用。也就是说,这里预设了一类冷淡中立的语境,此处所有观念,视角等等被还原到一种有能力以非毁灭性的术语来生产意义的本体论,从而被中性化并滤去了(一切)人本色彩。这种存在是完全非生产性的,并在权利预设中只被假设来赋予现实意义的地方混淆于权利(或在权利的阙如/缺席中存在)。
也就是说,现实不生产意义,而一切bios中发生的一切都被还原为自然的无区隔/特性,还原为zoe。。
但阿甘本的论述不仅仅局限于此,不过解释到这一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