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头,男子情绪失控怒砸18辆车,法律将如何定性这件事?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个情字并非只有感情,还有情绪。大部分人会因为某些事情产生情绪,或高兴、难过、激动悲伤,也许只有大喜大悲过后我们才能真的让情绪得以平静。有些人会被情绪所左右,而有些人则会控制情绪,不同场景下人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只是当情绪控制人的时候,犯错几率会大一些。最近深圳街头有一男子就被情绪控制了,他怒砸18辆车,对于这件事会如何定性呢?
一、事件经过
这件事情我们能看到的只有监控视频形式,所以能够了解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只能通过一些目击者了。根据目击者介绍,这一个男子先是在巷道内痛哭,然后就独自一人走到了一家水果店门口。之后捡起一辆***享单车,就往白色小车的尾部扔去。可能是不解恨吧?他又选择跳上小车的车顶猛踹,然后还捡起了地上一根长长的木棍,看到有车就砸上去。在他一顿发泄之后,发现现场总***有10多辆车后事情全部被砸烂了,前面挡风玻璃和后面挡风玻璃也都被损害了。
二、情绪作案
在他一顿神操作之后,路人报了警。后来记者经派出所了解,该男子被情绪左右。他和亲人朋友关系非常紧张,最后情绪失控做出此类情形。目前,他已经被定性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他这种行径已经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能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他可以通过民事赔偿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他们宽宥,那么就极有可能减少量刑。这种事件涉及财产型犯罪,所以如果可能这样操作估计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于免除刑罚。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冲动是魔鬼,千万别让情绪左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