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死亡赔偿标准 懂法律的进 不懂得别乱写 (谢谢合作)
一、《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伤残和死亡后果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必须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一般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赔偿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和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你给的信息,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由于受害人是未成年人,且送治时已经死亡,故而: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不予支持。
但是精神损害有可能对方会要求。
二、赔偿标准
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有医院证明的外购药品费-赔偿义务人有证据证明的不必要、不合理医疗费用
交通费=处理事故合理交通费用支出×2人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死亡赔偿金=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死亡精神损害赔偿,一般福州地区2万~5万,
这林林总总算下来估计赔偿总额在4万以上,
至于对方说的要你方监护人负刑事责任纯粹是出于激愤,法律不会支持的。
最重要的是你方表现出的态度和诚意,一般情况下找中间人,最好是对方信服、认可的人调节。而一定要注意控制事态,现在你方主要是民事赔偿,刑事免责,把握好节奏,不要乱。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