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留学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本的公证: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

2、亲属关系公证:关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护照复印件;

3、未刑公证:应先到公证处开具介绍信,再到住所地的分局(不是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出国留学办理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委托别人代为申办公证的,必须向公证处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此时申请人可在公证处领取各种申请表格;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