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存证具有法律效应吗?求推荐数据存证平台
电子数据存证
从字面上做简单的理解就是:将电子数据证据信息保存在安全稳定的数据库中,以便在需要予以调用,同时它还采用了特定的技术以便能将这种过程通过数据予以记录,来证明特定时间的电子数据的状态,也可来证明电子数据在存储后并未被篡改。
目前市面上的电子存证分为2类,第一类是公证机构提供的存证服务,客户将需要进行存储公证的电子数据送至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在收到电子数据后出具公证文书;第二类是第三方存证机构提供的存证服务,它的服务模式一般是:客户将电子数据发送至第三方存证机构,付费申请存证机构的存储业务,第三方存储机构在收到并存储电子数据后,向客户出具《电子数据保全证书》。
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电子存证的意义在于证明所存储的数据在特定时间的状态,保证该数据在存储后无丢失且未被篡改,保证其真实完整性。它主要应用于知识产权证明、电子票据、电子档案等领域。
但在争议发生时,作为证据,两种不同类型电子存证效力也因存证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由公证机构依据法定程序所出具的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所接收并存储的电子数据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由此可见,公证机构提供的数据存证服务是对用户最有力的保障。
但是,电子存证只能证明数据在存储后的状态,只能证明静态的结果,但无法证明结果产生前,动态的过程。
比如:对于电子合同的存证,它仅仅代表所存储的电子合同并未被修改,但是对电子合同的签署以及它是否具有法律上成立的证明却无能为力。
解决方案——电子公证那么随着越来越的行为发生在数字世界中,如何证明数字世界中动态行为的真实性——电子公证技术,是可靠的解决方案。
电子公证是保障电子环境下发生的法律行为真实性的,可靠证明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与公证法律服务进行深度融合。
从技术角度论述,电子公证是基于可靠信息和安全技术的综合应用,以确认并保证特定电子数据从数据生成、数据传输、数据存取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的真实、可靠且不可篡改的一种技术实现方法。
从法律角度论述,电子公证是利用可靠的信息和安全技术方法,对发生在电子环境中的特定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的判断和确认,并让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公证处)在必要时可就此真实性提供公证证明,将技术真实输出为法律真实的一种公证法律服务方式。
通过契约互联电子公证,实现了各种电子环境的对特定法律行为“不可篡改、无法伪造”、“除了真实,无有其他”的法律效果,有效地解决了数字世界中数字行为真实性证明的难题,是公证法务服务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第三次结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