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恶意欠薪?恶意欠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多久不发薪水是恶意欠薪?
恶意欠薪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恶意欠薪行为被法律定义为恶意欠薪罪。是《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的一个罪名,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恶意欠薪的法律规定: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多久不发薪水属于恶意欠薪:
超过30天就算恶意欠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