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后却不想合作了,算违约吗,该怎么办
算违约。相关法律规定:签意向合同,一方没有合作就是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意向合同就是预约合同的一种现实表现方式,所以存在合同的属性,所以可以要求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签了合同后却不想合作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在交易活动中存在各种各校的预约合同,如认购协议书、订购书,预订书、签约意向书等。通常情况下预约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负有在一定期限内缔结本约的法律义务。违反预约合同需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责任。既然预约合同具有的独立性,那么预约合同的违约救济手段一般情况下与本约合同无异,但由于预约合同又有其特殊性,不履行,又称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对自己所负义务根本未履行。具体来讲,是指债务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行为。前者指履行不能,后者称拒绝履行。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债务人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不履行是因为客观上无履行能力,而不是主观上不愿履行;后者不履行是由于主观上不愿履行,而不是客观上无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