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生遭老师殴打缝16针,体罚学生该不该被纳入刑法?

体罚学生不是该不该纳入刑法,而是已经被纳入刑法。

在法律颁布后,网友对于这条法令是否合适有过争执,至今都还没有定论。有些网友表示,从小我们就是被老师打到大,不打不成器,老师也是爱之深责之切,不应该追究其责任。也有一些网友表示确实需要将这项规定列入法律,要知道现在老师有好有坏,如果没有法律制约,心思不单纯的老师就会凭借身份,对孩子非打即骂。看看近年来因为教师体罚而受伤严重的孩子们,就可以知道不是所有老师,都配得上这样的称呼,不是所有教师对孩子都有慈悲之心。

我国从古代开始就有尊师重道的说法,似乎老师说什么都是对的,打学生也没有任何问题,但在现代我们对尊师有了新的理解,学生在尊重老师基础上,老师也应该要给予同等尊重给学生,这样爱才是相互的,对于体罚学生,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教师,法律会根据具体后果对教师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因此失去教师资格证,从此不能在从事教师职业。因为这条法规,有些老师开始束手束脚,不敢严厉管教学生,有些老师因为这个规定,不管向孩子伸出毒手,总之有利有弊。

对此,笔者认为体罚学生一定必须进入刑法,但是体罚标准需要明确,类似轻微责打,在合理范围的罚站,抄书,不应该追究教师责任。因为熊孩子在犯二的时候,如果没有一定威慑力动作,不足以让熊孩子恢复理智,老师的行为只是为了引导孩子变好。对于那些过分殴打,辱骂,号召班级其他孩子实施冷暴力的教师,则需要依法惩处,这些人已经不知道师德是什么,在他们心中,孩子只是他们的发泄工具,那个被他们盯上,就是那个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