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价中标可以废标吗

法律分析:废标的情形如下: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四种情形的,都是属于废标的范畴。

中标公示后废标的程序: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