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三股东涉案被查 巨龙管业股吧

进入8月,上市即将一周年的巨龙管业(002619,全称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迎来了多事之秋。  8月初,持有公司670.8万股的股东、浙江正方控股集团董事长徐伟星被浙江省纪委带走调查,至今未归。

8月13日,公司股东、监事黄学理“因个人原因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一年前的8月22日,公司股东、副总朱竹森因涉嫌行贿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

短短1年时间,即有3位股东、2位高管接受调查,巨龙管业的公司治理,引发了投资者的广泛诟病和质疑。徐伟星被纪委控制后,有传言称巨龙管业董事长吕仁高亦曾“协助调查”。但吕仁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本人没有接受调查,“这些只是谣传”。

两位高管接连被查

巨龙管业系金华市婺城区上市公司,主营混凝土输水管道,主要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在此领域,为拿到工程而给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行贿,在业内几成潜规则,但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因此接连接受调查,则属罕见。

2011年9月20日,就在巨龙管业上市前9天,公司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朱竹森“因其个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朱竹森是巨龙管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多年的老部下,1985 年起历任金华县白龙桥东阳水泥制品厂(巨龙管业前身)技术员、车间主任,兰溪沈村水泥制品厂车间主任,水泥制管厂厂长助理,2009年8月由巨龙管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为副总经理,分管销售业务。

2011年8月19日,朱竹森以身体不佳为由向公司请假并获批准,两天后自首,8月22日被刑事拘留,9月5日被转逮捕,9月9日取保候审。但直到9月20日,巨龙管业方才进行公告。

朱竹森在这一时点被抓,让巨龙管业老总吕仁高惊出一身冷汗,在媒体集中报道下,巨龙管业的上市险些功亏一篑。在一番努力下,2011年9月29日,巨龙管业顺利在深圳中小板挂牌上市。

在公告中,巨龙管业将朱竹森的行贿,归结为“个人行为,跟公司没有关系”。但巨龙管业一位高管告诉记者,在巨龙管业,销售人员主要以提成形式获取报酬。销售人员很清楚拿下一笔单子可以得到多少提成,为顺利取得订单,很多销售员会选择从中拿出一定比例对客户进行贿赂。这看似是个人行为,其实都是为了公司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朱竹森的哥哥朱竹根,亦为巨龙管业高管,任董事、副总经理。朱竹根此前曾任兰溪沈村水泥制品厂车间主任、水泥制管厂车间主任、巨龙管业车间主任等职,与吕仁高亦有几十年的交情。

朱氏兄弟皆为巨龙管业成立发起人。发行前,朱竹根持有巨龙管业55万股、朱竹森持有25万股,合计持有巨龙管业1.14%股份。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朱竹森被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最终并未对其进行起诉,但朱亦没有重回巨龙管业任职。其哥哥朱竹根则继续担任巨龙管业董事、副总职务。

朱竹森行贿被捕的风波刚刚平静,2012年8月13日,巨龙管业又发布公告,称当天公司监事会收到黄学理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学理“因个人原因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请求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学理亦为吕仁高的嫡系,曾任金华县白龙桥东阳水泥制品厂销售员、水泥制管厂销售员、金华巨龙市场信息科科长、巨龙有限营销部副经理。被抓前担任巨龙管业监事、营销部经理,发行前持有巨龙管业50万股。

与朱竹森案的措辞一样,巨龙管业声明:黄学理涉嫌行贿犯罪,系其个人行为,跟公司没有关系。但业内人士明白,公司两位负责销售的高管先后涉案被抓,对巨龙管业的销售业务,必然影响颇大。

市值上亿股东被纪委调查

因为成功将行贿行为界定为个人行为,朱竹森、黄学理接连被查,表面上确实未对巨龙管业造成实质性冲击。

但今年8月初,公司股东徐伟星的被查,却在金华政坛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波。巨龙管业董事长吕仁高亦接到不少电话,询问他“有没有被调查”。

“我们也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但目前还没有可以披露的信息。”9月11日,巨龙管业董秘郑亮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徐伟星是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区临江工业区,注册资金1.2亿元,其中集团工会委员会持股49.08%,另有8位自然人股东,其中徐伟星持股15.17%,谢广言持股7.13%,施利民持股7.03%,其余股东持股都少于5%。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的“金华县交通工程公司”,后经改制成为正方控股。

正方控股旗下有7家公司,其中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正方置业有限公司为全资控股企业,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正方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通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通达交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正方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为控股或参股企业。

巨龙管业与正方控股同为金华市婺城区的明星企业,吕仁高与徐伟星认识多年,巨龙管业与正方控股亦多有合作关系。如2008 年2 月,巨龙管业与正方交通签订《租赁合同》,将厂区内东南角地块出租给正方交通,用于堆放各类料石、沥青等,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17 万元。

2009 年和2010年,巨龙管业分别向正方交通销售各类排水管价款37万元、32万元。2009 年6 月22 日至2009 年7 月1 日,巨龙管业向正方交通借入1500万元,且未支付任何利息,用于巨龙管业集中归还银行贷款的周转。

此外,浙江正方置业有限公司还为巨龙管业的银行贷款提供过担保。

或许正是基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巨龙管业启动上市前夕,吕仁高将大量原始股,以每股2元的价格,转让给徐伟星。

2009 年4 月17 日,巨龙管业股东巨龙控股将其持有的巨龙有限股权转让给徐伟星160 万股。

4天后的4 月21 日,巨龙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007 万元,由徐伟星、黄学理、朱竹森等13 名境内自然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徐伟星所持股份达到516万股,成为吕仁高、吕成杰父子外,实际持有巨龙管业股份最多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