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1999年涉嫌***同诈骗5万元(其他人在逃)后取保候审至今。现又被抓。不知公安机关这样做是否合法。
取保候审不等于结案,更不等于无罪释放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期限为12个月。你在该12个月期限过后,取保候审结束,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回。其后,公安机关无再对你实施强制措施,你的自由不再受到约束。但是,这只是针对你的强制措施的探讨,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你的刑事侦查,在理论上,公安机关不会也不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这个侦查过程是持续的,一旦侦查过程出现突破,公安机关采集了足够的证据,司法机关还会对你重新实施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的侦查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侦查后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对你实重新实施强制措施,本案中,从1999年至今的多年期间,其实并没有违法。
你在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进行正常的社交活动,实施正常的民事权利,比如结婚、生育、工作、办驾照、办银行卡均不受影响,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你不得从事如下活动: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另外,在实践中,公安机关逾期不退还保证金的情况比较常见。
因此,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应该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