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租船提单有风险吗?请详细告诉我。我是进口商。CIF合同。
您好
租船提单是船方(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是一种略式提单,只列入货名、数最、船名、装货港和目的港等必要项目,而没有全式提单背面的详细条款。通常在提单内加批“根据×××租船合同出立”的字样。大宗货物的托运人通常包租整船,租用一个航次或来回程.船东就与租船人订立租船合同。在装货完毕后,承运人须向托运人(租船人)签发提单。不能有了租船合同就不签发提单,因为托运人仍需货物收据,而该合同仅规定了船、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收据。这种提单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文件,将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除非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以接受,银行是拒绝接受这种提单的。如果信用证规定可以接受这种提单,议付银行也要卖方提交租船合同副本,以便了解提单和租船合同的全貌。
卖方更愿意争取以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或CFR(成本加运费)价格条款达成交易,掌握租船及订立租船合约的主动权,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FOB价格条款对买房较有利。
租船提单在CIF项下的风险
1、提单真实性风险,租船提单可由租船方或其代理签发,而在CIF方式下,租船方的资信难以控制,因此存在提单真实性风险,国际上不少有名的信用证欺诈案例,很多都是以虚假的租船提单作为工具的;
2、货权失控风险,租船提单是否为货权凭证,取决于租船合约,因此对于CIF项下的买方,可能出现无法控制货物的风险;
3、根据UCP ART22,租船提单的卸货港可显示为信用证规定的港口范围或地理区域,但并不适用于LOADING PORT,因此LOADING PORT应显示为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口。
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