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的内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一、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二、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