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的内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一、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二、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