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该表现在调整对象,保护经济权益,法律作用和法律属性等方面。

1、调整对象:经济法和民法都是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民法的重要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经济关系。

2、保护经济权益: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的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3、法律作用:经济法和民法都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具有社会法性质,并以限制、禁止和积极引导的方式进行经济调控。

4、法律属性:经济法强调社会本位,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基本原则,着眼于维护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而民法则突出个体权利的本位性,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能够调动和保护个体的积极性及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