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是什么?

又称“法源”、“法的形式”。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即法是由何种机关在什么领域通过何种方式创立的,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的形式并且这些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怎样。如法律、法令、章程、条例、决议、命令、判例和习惯等。奴隶制时期法的渊源最初表现为习惯法,后逐渐产生成文法。封建时期法的渊源主要有习惯法、法律、帝王诏令、官府公告和判例等形式。资本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条约、法理、习惯和判例等。其中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主,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以及我国加入和签订的国际条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