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办什么证才能营业
水果店营业办理需要包括以下证件内容:
1、卫生许可证;
2、卫生经营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开水果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1、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2、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