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车混行道路标准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操纵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篼操纵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
在多雪地域,应考虑堆积打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本地城市计划治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本地城市计治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小区内要紧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要紧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操纵,其出入口间距不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x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知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的埋设要求;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考虑居民小汽车的通行;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