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周岁在物业当保安工作12天,工作时间在单位突然死亡,没签合同,没有保险,应该赔偿多少钱?

针对59周岁在物业当保安工作12天后,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死亡,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保险的情况,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在此案例中,员工仅工作了12天,且已经死亡,因此无法直接按照二倍工资进行赔偿。

然而,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来确定。

二、未购买保险的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保险,导致员工在工作中死亡后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

丧葬补助金:通常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通常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一定月数(具体月数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在48到60个月之间)。

三、总结

针对该案例,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并由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