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元的个人成就

一直在公安基层工作,先后任公安特派员,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县公安局副侦察员。多年来,在其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许多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干警破获了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6起;抓获盗窃、抢劫团伙8个,追捕抢劫、杀人罪犯12个,缴获赃物折合人民币8万多元;破获的拐卖儿童,妇女案,种毒案更是数不胜数,被人们誉为“罪犯的克星”“平安之神”。历年来,他所在的单位,治安案件查处率刑事案件破获率一直保持在100%和90%以上。在善与恶习的较量中,他曾4次被县局先进工作者,两次被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次被评为地区公安处评为“严打斗争”先进个人,两次被忻州地区公安处记三等功,他的事迹曾先后被《泥沱河》杂志、《忻州日报》宣传报道,其传记被收入繁峙县人物志《濮源骄子》、《山西公安功臣名典》和《中国专家人名辞典》、《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大典》、《二十一世纪人才库》、《鲜红的党旗大型丛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