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

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德国。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是第一个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在他进行宗教改革后为了使人们可以拥有对《圣经》的学习能力,故而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义务教育法。而魏玛公国于1619年颁布6至12岁儿童入学的法令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此后的几十年时间内德国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法规。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的时间也在不断地改变,从最初短短的几个月逐渐延长到6年或者9年。继德国之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开始实行义务教育,比如我国就在上世纪80年代颁布并实行这项法律。这对于社会的良好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演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好处有哪些?

第一,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首先,这项法律的实行可以保障儿童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孩子。这无疑是这些孩子们的福音,如果没有这项法律存在的话,他们可能会因此而丧失进入学校学习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