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承认二甲医院病假

法律主观:

二甲医院开的病假条公司是会认可的。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的单位,出据的诊断证明都应该被单位承认。但是如果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病假条有不同的要求则需要根据该要求进行,具体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的相应部门。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