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女子因不孕被婆家虐待致死,施暴者会面临什么刑事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施暴者的所作所为已经不能看作家暴或者虐待罪这么简单了,施暴导致受害者死亡,方式极其恶劣,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研究表明,在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们的生养意愿越低,不仅仅是因为人们的生存压力变大,还有一个原因是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提高了,而生养后代的代价太大,不少女性都选择放弃生养权利。

在标题中,我们稍微可以了解到这件事是在偏远地区发生的。在中国,女性地位在国际上相比较其实不算低,但是在很多偏远地区,生存比较艰难,思想比较封建,认为留后是件头等大事,女性就相当于一个生育机器,地位更谈不上,就造成了标题中的那种情况。何况我们还没了解到,不能生育到底是男方的问题还是女方的问题,但是不管是谁的问题,男方都不应该,或者说绝对不能施行暴力。

因为男女双方的力量悬殊,很多女性在面临家暴时是没有办法反抗的,如果反抗说不定还会引起更大的伤害。很多地方对家暴还停留在?家丑?的地步,即使知道法律会保护自己,还是不想把事情闹大,这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声誉,反而会给男方一种错觉:我怎么家暴都无所谓,反正你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很多男性在家暴后还会忏悔,甚至可以说是涕泗横流,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千万不要一时心软,家暴在情绪的推动下是不可控的,也不能保证每一次的家暴都不会危及自己的生命。所以要及时止损,不要再把自己推到火坑里。两个人的感情实在经不住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拳脚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