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使用规范国家标准

液化石油气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燃料用途标准.

液化石油气国家标准GB 11174-2011主要是针对燃料用LPG的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品质标准,即规定炼厂生产出来的液化气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品质要求方能正式对外销售,并且对液化石油气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作了相关要求和规定。国标是国家对全国范围内该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属于最低强制标准。我国炼厂一般都是按照GB 11174-2011标准对液化气进行有关指标的检验。

液化石油气是从石油的开采、裂解、炼制等生产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液化石油气是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包括:丙烷(C3H8)、丙烯(C3H6)、丁烷(C4H10)、丁烯(C4H8)和丁二稀(C4H6),同时还含有少量的甲烷(CH4)、乙烷(C2H6)、戊烷(C5H12)及硫化氢(H2S)等成分。从不同生产过程中得到液化石油气,其组成有所差异。

在常压条件下,液化石油气C3、C4成分的沸点都低于常温,容易汽化为气体,由于C5以上成分的沸点较高,在C3、C4等汽化之后仍以液态残留在容器之中,因此称为残液。我国民用液化石油气残液含量较高。

一、液化天然气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在同一房间同时使用液化气和其他明火。

2、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气。

3、严禁在有人员住宿房间内使用液化气。

4、严禁在燃气泄漏现场动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等。

5、严禁对气瓶进行开水加热、火烤或日晒。严禁横放、剧烈摇晃气瓶。

6、严禁私自倾倒瓶内残液体。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