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寝室空调收租金违法吗
法律分析
租金所涉及的是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租赁合同主要是指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控制、使用权等授予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者其他给付的协议。租赁合同的签订,首先要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形成书面合同,必要时可委托专门人员起草以规避法律风险,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押金、用途、租赁物装修改造、期限届满后返还等,而学校与学生之间未就寝室空调之间达成租赁协议,学生入学时所缴纳的宿舍费用便包含了空调的使用权,学校额外就空调收租金的行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