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的垃圾桶内发现婴儿,其父母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广东江门的垃圾桶内发现婴儿,其父母是很有可能会承担刑法当中的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首先遗弃罪肯定是会被判定的,只不过故意杀人罪也无法判定,因为这个孩子被丢进垃圾桶当中,天气又这么热,稍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被高温热死,只不过具体目前官方也没有给到一个准确的说法,也希望能够让这对父母真正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在广东江门的一个垃圾桶当中,有人发现在垃圾桶里有婴儿的哭声,孩子当时哭得是非常大声的,所以好心人也及时的将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警方对此情况已经进行了立案侦查,表示是一对年轻的父母在吵架完之后,母亲在气头上,直接将自己的孩子扔到了垃圾桶当中。其实每年关于父母遗弃儿童的事情也是不断的在发生,小编也不知道这些父母究竟是在想一些什么,自己既然选择把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就需要付到相应的抚养责任,而不是选择用这种方式让这个孩子在小小年纪就遭受到这样的痛苦。

孩子的出生本来是父母心中的宝贝也是爱情的结晶,可是如果父母在争吵的时候,就把孩子当做自己的出气筒,擅自的去对孩子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如果有一些父母可能只是在气头上,就将孩子随意的丢弃在垃圾桶当中,可以换位思考,孩子在垃圾桶当中,如果没有好心人看到的话,是不是就有可能会在炎热的夏天受到伤害。

最后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应该去抛弃自己的孩子,而这样的父母所做出这样的行为法律上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一个处理判断对方是否进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