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三品

三品具体指: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

其中,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油漆、电影胶片、含有过氯乙烯、丙烯酸酯、氯丁、酚醛、聚氨酯等成份的各种胶剂和携带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动物及妨碍公***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扩展资料:

把“三品”解释为“易燃、易爆、危险品”更正确。但从词汇学上讲,“三品”是个缩略词,而这个缩略词“是由原词语中抽出各组成词中的***同成分与一个数词(或再加量词)构成”。缩略语的构成形式,取决于它所缩略的语词内部各语素的特性,构成缩略语后,不能改变它所缩略的结构的原义。

不用多说,“三品”中的“品”字是各个组成词的***同成分,那么,“品”字所代表的词素义是什么呢?如果是“物品”的意思,那么被严禁带上交通工具的就是“易燃、易爆、危险”这三类物品。

而实际上,它所归纳的对象和这个缩略词的意义是国家明令禁止乘客携带的某些违禁物品,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违禁物品的种类很多,而且一般也是以危险品来指称,也就是说,构成这个缩略词的***同成分是“危险品”。

这可以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中得到印证: 铁道部1987年9月1日公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条:“在铁路运输中能发生爆炸、燃烧、腐蚀、毒害或射线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属于危险物品。”

第二条:“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和运输要求分为10类:

①、爆炸品

②、氧化剂

③、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④、自燃物品

⑤、遇水燃烧物品

⑥、易燃液体

⑦、易燃固体

⑧、毒害品

⑨、腐蚀物品

⑩、放射性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