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金融时代,弱势群体的消费保护,你都了解吗?

泛金融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议题在近几年的两会上被代表们反复提起。金融产品的消费与居民的财富状况息息相关。当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之后,必然会寻求金融途径增加自身的财富。当人们成为金融产品消费者,也必然会对持有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金融产品消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个人投资者相比于金融机构,缺乏专业的投资价值知识与投资经验。同时,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在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

我国在该领域的立法起步较晚,2013年,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后,发布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根据新的金融消费形式,央行又在2016年发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发布,标志着国内首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正式出台。该法规的出台,使得原来的“规范性文件”升级为“部门规章”,不管是适用性还是法律执行效力,都得到了有效的增加。同时还特别强化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规范,新增“金融营销宣传管理制度”。细化了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路径,鼓励消费者与机构运用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专设“法律责任”一章,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在新法规出台的同时,作为金融消费者,还应该提升自身投资知识储备水平,在投资之前多了解相关信息,多请教专业人士。再者,金融消费者应提高风险意识,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