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支付在与广州银联代收代付纠纷案中胜诉

近日,易生支付在与广州银联的代收代付纠纷案中获得法院终审判决胜诉,中止赔付对方240余万元。 近日,易生支付在与广州银联的代收代付纠纷案中获得法院终审判决胜诉,中止赔付对方240余万元。

10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易生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生支付”)、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银联”)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事起2011年双方签订代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却遇联信易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案发后,多名持卡人称涉案交易非其本人授权参加,造成扣款银行将交易款返还持卡人合计239.96万元,进而造成广州银联公司的损失。

因此,广州银联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易生支付承担广州银联损失的239.96万元退款,以及利息10.0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易生支付未能如约保证持卡人授权的真实性,致使持卡人否认交易出自本人授权或亲自交易,造成了广州银联的损失,易生支付行为已构成违约。广州银联有权要求易生支付赔付其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8万元。

对此,易生支付提出上诉,指出5点理由,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广州银联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广州银联承担。

首先不应仅凭持卡人一方否认就判定涉案交易未经持卡人授权。且持卡人在交易发生足足一年方才否认交易出自本人授权,本就有悖常理。

其次本案牵涉联信易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应当中止审理或驳回起诉。联信易贷一案的审理结果对本案涉及的持卡人授权交易事实的查清和认定具有决定作用,同时,刑事案件赃款的返还也会影响本案诉讼标的数额,从而影响易生支付与广州银联双方责任的分担。

接下来,易生支付通过自曝与广州银联合作的代收代付业务违规,指出广州银联也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易生支付称,《支付机构客户备存金存管办法》规定,不同支付机构之间不可以进行支付业务合作,不可以进行支付业务资金往来和划转。其与广州银联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违反了监管规定,引发本案有关交易损失,广州银联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易生支付进一步指出,广州银联通过《代收业务合作协议书》和《代付业务合作协议书》来转嫁、逃避《 银行卡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收单机构对网络特约商户应负的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等法定责任。

易生支付认为,广州银联作为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监管规定直接发展特约商户,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以维护持卡人利益,而不是通过与上诉人合作来转嫁、逃避其作为支付机构应付的法定责任。

此外,易生支付还表示己方履行支付机构责任和合同义务,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没有过错。一审判决赔偿的相应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 利率 计算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最后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退还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5.28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起源于持卡人否认交易出自本人授权或亲自交易,故涉案款项扣划流程发起环节涉及经济犯罪嫌疑,交易是否系持卡人本人授权或亲自交易,需通过刑事案件解决,而相关的刑事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广州银联本次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裁定驳回,各方纠纷可通过刑事案件解决或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解决。

资料显示,易生支付2008年成立于天津,2011年5月获得全国范围内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许可证并于2016年5月换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

今年以来,易生支付已有4次央行处罚记录,被处罚原因包括“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建立特约商户培训、检查制度和交易风险监测系统,发现特约商户疑似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