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培训期间工资规定

待岗培训期间工资规定:

1、劳动者待岗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按照工资标准、等级计算所支付的工资;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所述,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