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多少天2023规定
天津产假2023年新规定是128天。
女方休法定产假60天,男方休陪产假15天,因此女方最多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
产假的工资计算: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天津市产假规定如下:
1.怀孕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产假为128天,具体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生育子女符合法律规定的,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3)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4)生育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的女职工终止妊娠的(含人工终止),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98天。
3.产假工资
(1)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4后乘以享受产假天数确定;
(2)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在本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综上所述,在婚假期间工资按正常的标准进行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员工工资的发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