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不还款自己把车卖了会是刑事案件吗

是的。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被强制执行。

《担保法》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租代购租车中注意事项:

1、选择资质好的大公司。事实上正规的,规模大的租赁公司,因批量采购,拿车成本相对低。

2、要多看多对比。有些租赁公司打着以租代购的口号吸引消费者签订合同,而另一方面将汽车抵押给银行方便自己做资金周转,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就需要承担较高的租金。

3、融资租赁因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与分期付款相比,消费者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

扩展资料

案例:

糊涂买单,合同细则不知情

针对顺德出现的案例,大良消委分会提醒,租车公司一方面打着以租代购的口号吸引消费者签订合同,而另一方面将汽车抵押给银行方便自己资金周转,而他们与银行间的融资合同细则消费者事前不知道。

因此,以租代购实质上就是融资租赁。从形式上讲,法律是允许融资租赁,但严格地说,以租代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单从租赁方面来看,只要租赁双方主体都具备资格,签订了合同,就不违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理清,因为不能单看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合同不违法但是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消费者要是把使用权转移到所有权,即消费者交了全款但是车又不在本人名下,那么就很容易出现纠纷。

另外,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相比,后者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前者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消费者)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租车公司)所有。

鉴于上述三点,消费者即使交足款项,也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暂时唯有等待。消费者在认清以租代购的风险后再决定购车,以免日后产生不愉快的经历。

参考资料来源:顺德新闻网-以租代购车,花了钱产权还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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