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后是否可以生态养殖

可以,但是合同规定的除外。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一下: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可以自主经营,只要不违反有关合约中的规定。可以打电话问问有关部门。农业用途就是在土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养殖业按理说应该归为大农业里,也就是广义上的农业应该包括养殖业。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